共同缔造方案

时间:2024-07-10 22:45:26
共同缔造方案

共同缔造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共同缔造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共同缔造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全面推动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全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改造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1万个,惠及约100万户居民。全省改造工作按照“三步走”:20xx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22个,惠及39。23万户居民;到20xx年,完成60%的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四、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清理楼道杂物及各类小广告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整治小区“脏、乱、差”,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智慧安防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各地应根据上述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确定具体的改造内容清单、可操作的改造标准和支持政策。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制定年度改造计划

(1)摸底调查。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产权或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实施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

(2)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由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建立激励机制,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包括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2、制定小区改造方案

列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应由确定的项目主体单位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改造方案应在小区进行公示。

3、开展项目审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公示通过后,应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合审查批准,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4、实施改造施工

(1)质量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全程介入,做好施工过程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

(2)技术服务指导。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

5、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 ……此处隐藏48900个字……、区“以奖代补”的专项项目建设,保证出实效出成绩。

(三)规划引领、全民参与。坚持规划引领,以项目为载体,细化行动方案。通过强化宣传,稳步推进,引导和激励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共谋共建、共评共议、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共同缔造方案15

全面落实湖北省第十二次、鄂州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各区、乡镇(街道)举办以“打造‘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为主题的轮回宣讲活动。为保证本次宣讲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目标,围绕村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开展村民议事协商、组织发动群众共同参与身边事、房前屋后事等主要内容,通过大力开展打造“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宣讲活动,让居民更为直观的感受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带来的新变化,共同打造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为湖北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鄂州力量。

二、活动主题

打造“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面向鄂州市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以各乡镇(街道)社工站为单位统一申报案例,从申报案例中评选出创新性强、影响面广、成效显著、居民满意度高、具有代表性的10—15个案例汇编成册,并精心打造5-8个可推广复制的案例典型,由专业社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轮回宣讲。

(一)案例推荐阶段(9月7日——9月15日)

1.推荐内容:以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工站为主体,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开展便民服务、人居环境建设,改善村、社区房前屋后环境、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议事协商、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等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相关案例。

2.推荐流程:各乡镇(街道)社工站拟定案例——以站为单位(鄂城区由社工总站汇总)报送市社工联合会——市社工联合会初选后上报给市民政局审定

报送邮箱:582852584@qq.com

咨询电话:027-60896808 联系人:张松梅

(二)案例精选阶段(9月16日——20日)

结合省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全省“百佳村委会”“百佳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鄂政发【20xx】18号)文件精神及省民政厅工作提示要求,鄂城区古楼街道和贵园社区、西山街道梁新屋村、华容区段店镇孔关村、梁子湖区太和镇吴伯浩村原有案例直接入选,其他乡镇(街道)、村(社区)申报的案例由市民政局精选出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服务人民群众、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基层稳定、筑牢疫情防线等方面成绩突出的8-10个案例制作成册,并进行雕琢打造,拟定可供宣讲的案例制作PPT课件。

(三)案例宣讲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打造‘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宣讲活动拟安排10场,其中民政系统专场1场,每个区(开发区、经济区)各1场,每个街道各1场。

1.民政专场

(1)宣讲时间:9月中旬

(2)宣讲地点:市民政局十五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市民政局全体机关干部、二级单位班子成员。

2.各区(开发区、经济区)专场

(1)宣讲时间:9月中下旬

(2)宣讲地点:各区安排

(3)参加人员:各区分管领导、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区级社工总站工作人员。

3.各街道专场

(1)宣讲时间:9月中下旬

(2)宣讲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入围案例所在社区的大会议室

(3)参加人员:各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各社区及所辖村“两委”成员、社工站工作人员。

4.人员组织

市民政局和市社工联合会为本次宣讲活动的主办单位,各区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站(以下简称各站)为各自巡回宣讲专场的承办单位。各案例选送单位可以指定专业社工进行宣讲,无指定人员的,由市社工联合会安排。每轮宣讲从精选案例中随机抽取3个,承办单位1个,由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安排1-2人带队。民政系统专场由市民政局组织,其他场次分别由各承办单位组织实施。

5.活动流程

巡回宣讲活动按照统一流程进行:

(1)主持人开场

(2)宣讲员依次宣讲,每人15-20分钟

(3)各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作总结讲话,10-20分钟

四、推荐要求

1.注重把握党建引领。案例中能够体现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战斗堡垒作用,用好村(居)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引导、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共享成果。

2.注重把握共同缔造的工作方法。改变原有的惯性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紧紧围绕“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共同缔造方法,转变工作理念,推进工作提升,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搭建群众参与的新桥梁。

3.注重把握共同缔造的工作内容。以乡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主体作用,分类施策,因地制宜解决不同人居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重点,维护、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改善硬件环境和服务软环境,推进乡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群众参与机制改革。

4.注重把握共同缔造的工作路径。以项目为载体,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摸索、实践、思考、确立乡村社区共同缔造工作路径,形成群众参与共识、增进群众自发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站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轮回宣讲活动是加快推进鄂州市基层社会治理,打造鄂州模式的重要载体,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书记王蒙徽在鄂州调研时的讲话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典型、扩大“百佳村委会”、“百佳社区居委会”知名度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各级要充分认识此次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案例推荐,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策划实施。宣讲期间,各站要与各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和场地协调工作,掀起活动声势,保障居民参与,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结合自身场地和居民实际,丰富宣讲形式,提高宣讲的灵活性和参与度。

3.务求取得实效。各站要紧紧围绕宣讲主题,做好宣讲阵地打造,积极鼓励居民参与,把宣讲元素与村居环境相融合,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要通过宣讲活动,让居民了解“共同缔造”的概念,形成全民参与的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我市打造“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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