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4-07-10 23:04:10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保证书,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那么保证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1

甲方(卖方):xxx乙方(买方):xxx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1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xxx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联系电话: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2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管道堵塞; 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3

甲方(卖方):

保证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怀化 市 鹤城 区 翻身塘 路 新源里 #楼 住宅工程 第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级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为2个月的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为 半 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新宇物管中心

6、该商品住宅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见附录(备20xx-8)。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4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按设计文件规定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2、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5年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池、水箱漏水;1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砖松动;1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1年

8、管道堵塞;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明事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5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使用寿命年限

2、 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 5年

卫生间;

3、 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

池、水箱漏水;

4、 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

砖松动;

7、 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 管道堵塞; 2个月

9、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 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xxxx

2、 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 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 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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