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农村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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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暴力调查报告1
家庭暴力,特别是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家庭暴力问题逐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对妇女的暴力,是侵犯妇女人权、摧毁妇女的自信心和尊严、阻碍其发展进步的最重要障碍之一。
在实际工作中,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往往因种种原因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受暴经历,有的认为对自己面子不好看,有的害怕丈夫知道了报复,还有的受害人对婚姻抱有期望,怕引起夫妻关系纠纷。通过对__乡进行了调查,全乡有3900户,有3786对夫妻,在调查120对夫妻中,有50%关系不大和谐,偶尔吵架;有10%的家庭有暴力行为,如:下小言村,有一位50来岁的妇女陈菊妹在近两个月来遭受丈夫打骂,每次丈夫喝了些酒就发火打人,有时甚至还把家里的东西摔了,要赶她出家门。有一次她的额头打出血,打到乡妇联。经过调查,原因是她老公每天喝药酒过量,酒醒后又认错了。还有些情况,有些妇女考虑到以后过日子,认为家庭暴力是阴暗面,是自己的“隐私”,并不希望外人了解,这样的认识也使我们的调解工作受到一些局限。家庭暴力就是这样在人们的不经意间被层层包裹着。
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妇女原本都是善良、勤劳的,她们大多是长期遭受暴力,在受暴的过程中,她们中有些人曾经多方求助,但没有得到有效的救助,面对丈夫的暴力,她们无能为力,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也不肯走到离婚这一步。应该说这些妇女都具有“受虐妇女综合征”的特征。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妇女“以暴抗暴”在所有家庭暴力事件中仅占相当小的比例,绝大多数受暴妇女并没有因保护自己的权益而逾越法律。
(一)家庭暴力的类型
我们知道,家庭暴力通常分为3种类型:身体的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几种暴力的表现形式,每一种暴力的手段都是多种多样的。身体暴力中拳打脚踢只是基础形式,针扎、火烧、刀砍、油烫这些极端的事例也不鲜见;在__乡如此恶劣的情况没有。精神暴力中常见的有恶骂、训斥、羞侮、冷漠、过度役使,同时还有各种手法的心理虐待和情感虐待。性暴力是一个更加隐秘的话题,即使在私访中也不便于直接问及,从中可以看出,性暴力可能更加普遍,它像是一条潜藏的河,被其他形式的暴力所掩盖。
对家庭暴力进行分类是理论上认识家庭暴力的需要,但在暴力发生时,很难截然地将几种类型的暴力分开。施暴者常常是几种暴力同时并施,殴打时伴有辱骂、恐吓,强迫性生活时又有殴打和谩骂,同时还有经济控制、人身自由控制等等,都是多种暴力手段交织在一起。
(二)家庭暴力发生发展的过程
家庭暴力具有如下几个规律性特点:
其一,婚后丈夫施暴,与婚姻基础没有明显关系,自由恋爱结婚的丈夫仍然可能施暴。这个发现打破了暴力是发生在婚姻基础不好或关系不和的夫妻之间的习惯认识,不恰当的爱有可能演化为更激烈的暴力。希望这个发现能够提醒未来的青年女性及早识别对方的暴力倾向。
其二,家庭暴力几乎和婚姻关系的建立同时发生。大部分第一次暴力行为在婚后半年之内发生,还有些妇女婚后三四天开始挨打,甚至有婚前就开始受暴的。由此可见,配偶间的权力关系在婚姻初始即已建立。从男性施暴的动机看,施暴者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女性,而不是让她离开自己。所以,一旦妇女表示要离婚,施暴者就会认为是对其权威的挑战,从而施以更严厉的暴力,包括威胁恐吓。但在男方有了婚外恋,以离婚为目的的情况下,暴力发生发展的情况又有所不同。这时的暴力是以离婚为目的,实质仍是控制受暴人,依照施暴者的意志行事。
其三,家庭暴力很难自行结束。原因有二:第一,如果妇女没有打算离婚,她对自己受暴的事实更加避讳,或是怕丈夫报复,或是顾及面子,她们接受访谈的可能性很小;第二,在调查中我们逐步了解到,妇女在脱离暴力的控制之后,会对家庭暴力有新的觉悟,她们更有勇气控诉暴力。在这类家庭暴力中,男女权力关系暂时达到了某种平衡,暴力还没有激发出尖锐的冲突,但暴力并没有消失或结束,它只是被掩盖着。我们可以这样的认识:家庭暴力必须干预,妇女一味地忍耐,不可能制止家庭暴力,只会纵容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
(三)家庭暴力对妇女的伤害
家庭暴力不仅让妇女身心备受摧残,还彻底改变了她们的人生轨迹。第一,暴力对她们躯体的伤害是看得见的,而对她们精神和心灵的伤害更加深刻和久远。
家庭暴力伤害的不仅仅是受暴妇女,它对儿童的伤害、对家庭的破坏性非常严重。孩子是家庭暴力事件的直接受害者,施暴者在对妻子施暴时,往往也对孩子施暴。孩子和母亲一样直接受暴,所有在家庭暴力中成长的孩子在精神上和心灵上都有严重的创伤,青少年时期的经历还将影响他们的一生,由于家庭破裂,子女往往陷入无人抚养、照料的艰难困境。
反对家庭暴力,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促进男女平等国策的实现,为共同呵护我们美好的生活而努力!
农村家庭暴力调查报告2
家庭暴力,尤其是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家庭暴力逐渐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暴力侵害妇女是侵犯妇女人权、摧毁妇女自信和尊严、阻碍其发展和进步的最重要障碍之一。
在实际工作中,家暴受害者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公开自己的暴力经历,有的认为自己不好看自己的脸,有的害怕丈夫知道报复,有的受害者对婚姻有所期待,担心会引起夫妻纠纷。通过对xx乡的调查,全乡有3900户,夫妻3786对。被调查的120对夫妻中,50%不和睦,偶尔吵架;10%的家庭有暴力行为。比如夏小燕村,一个50岁的女人,陈聚梅,这两个月被老公打骂。她老公每次喝点酒就生气打人,有时候甚至往家里扔东西,让她不得不被赶出家门。有一次,她额头出血,打了乡妇联。经调查,原因是丈夫每天喝太多药酒,醒来后又认错。在其他情况下,有些女性考虑到自己未来的生活,认为家暴是阴暗面,是自己的“隐私”,不想让外人知道。这种认识也限制了我们的调解工作。家庭暴力就是这样被人们的粗心层层包裹起来的。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女性原本善良勤劳,大多长期遭受暴力侵害。在暴力过程中,他们中的一些人曾经以多种方式寻求帮助,但没有得到有效的帮助。面对丈夫的暴力,他们无能为力,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拒绝走到离婚的那一步。应该说,这些女性都具有“受虐妇女综合症”的特征。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女性的“以暴制暴”在所有家庭暴力事件中只占很小的比例,绝大多数遭受暴力侵害的女性并没有逾越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家庭暴力的类型
众所周知,家庭暴力通常分为三种: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暴力形式,每种暴力手段都是多种多样的。肢体暴力中的拳打脚踢只是基本形式,针扎、火烧、刀切、油烫等极端情况并不少见;xx乡没有这种不好的情况。精神暴力通常包括虐待、申斥、羞辱、MoMo、过度奴役,以及各种方法的心理虐待和情感虐待。性暴力是一个比较隐秘的话题,即使私下探视也不方便直接问。由此可见,性暴力可能更为常见,它就像一条隐藏的河流,被其他形式的暴力所掩盖。
理论上有必要对家庭暴力进行分类,但当暴力发生时,很难将几种类型的暴力完全分开。施暴者往往同时使用几种暴力,包括殴打时的虐待和恐吓、强迫性生活时的殴打和虐待、经济控制、人身自由控制等等,这些都是通过各种暴力手段交织在一起的。
(二)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发展过程
家庭暴力有以下规律性特征:
一、婚后丈夫的暴力行为与婚姻基础没有明显关系,自由恋爱结婚的丈夫仍有可能实施暴力。这一发现打破了婚姻基础差或不和谐的夫妻之间会发生暴力的习惯理解,不适当的恋爱可能会演变成更激烈的暴力。希望这一发现能提醒未来的年轻女性尽早识别对方的暴力倾向。
其次,家庭暴力几乎与婚姻关系的建立同时发生。最初的暴力行为大多发生在婚后六个月内,有的女性在婚后三四天就开始挨打,有的'甚至在婚前就开始遭受暴力。因此,配偶之间的权力关系在婚姻开始时就已经确立。从男性施暴的动机来看,施暴者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女方,而不是让她离开自己。所以,一旦女人说要离婚,施暴者就会认为这是对她权威的挑战,进而施加更严厉的暴力,包括威胁和恐吓。但是,当男方有婚外情并以离婚为目的时,暴力的发生和发展是不同的。这时候暴力的目的是离婚,但本质还是控制受害者,按照施暴者的意志行事。
第三,家庭暴力本身很难结束。原因有二:第一,如果女人不打算离婚,她更害怕自己遭受过暴力的事实,或者害怕丈夫报复或者照顾自己的面子,所以她们被采访的可能性很小;其次,我们从调查中逐渐了解到,女性在脱离对暴力的控制后,会对家庭暴力有新的认识,更有勇气投诉暴力。在这种家庭暴力中,男女之间的权力关系暂时达到了一定的平衡,暴力还没有引发尖锐的冲突,但暴力并没有消失或结束,只是被掩盖了。我们可以理解,家庭暴力必须介入,女性没有耐心是无法制止家庭暴力的,只能鼓励施暴者更加无所畏惧。
(三)家庭暴力对女性的危害
家庭暴力不仅摧毁了女性的身心,也彻底改变了她们的人生轨迹。第一,暴力对他们身体的伤害是可见的,而对他们精神和心灵的伤害则更为深刻和持久。
家庭暴力伤害的不仅仅是作为暴力受害者的妇女,还有儿童和家庭。儿童是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施暴者在对妻子实施暴力时,往往会对儿童实施暴力。儿童像他们的母亲一样直接遭受暴力。所有在家庭暴力中长大的儿童都遭受严重的精神和精神创伤。青春期的经历也会影响他们的一生。由于家庭破裂,孩子往往陷入无人赡养和照顾的困境。
反对家庭暴力和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努力工作,促进实现男女平等的国家政策,共同关心我们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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